我丈夫背着我给别人担保了30万元的民间贷款(我未签字),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现在连本带息法院执行是40万,由于借款人暂时还不了,法院执行我每月800元,请问我该不该被执行?另外我买我哥哥一套住房,现在能不能把房产证办在我的名下,法院会不会以后执行我的住房?
这30万元不应该被认作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用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法院可以执行你的房子。
2013-12-16 2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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