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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未婚生子告男方强奸?

咨询者 : fa138269 - 广东     时间 : 2010-11-04 09:45:06    状态 : 已解决



三年前,男女双方相识,并有一夜情,当时双方都是自愿 的,且男方喝了点酒。后来女方怀孕了,并生下了小孩, 两年多后,女方告男方强奸,这种案例,男方需要负担强 奸罪,会坐牢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当时双方都是自愿的,两年之后女方才报案是强奸,缺乏可信性和事实依据,只有女方的陈述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强奸,证据不足,男方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男方可以支付抚养费解决此事。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4 11:17:5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卢慨   [黑龙江]    18745059059

如想证明女方自愿,必须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取得有说服力的证据。女方在性接触两年后声称不自愿,这本身就存在疑点。至于抚养子女的问题,与刑事犯罪能否成立,无法律上的关系。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抚养义务。

2010-11-04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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