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已经公居四年多了,原因是家庭不和与感情不和,再加上他特别爱打牌,辛辛苦苦在外打工挣的钱经常输得没钱回家,两个小孩从一出生就在我娘家抚养,他只是有钱就寄点,没钱甚至连过年都不回家,我提出来离婚他不同意。我也结扎了,我们有一女孩一男孩,如果离婚俩个小孩有一个归我吗?是男还是女孩归我呢?我要用怎样的方式才能离婚呢?
你们分居已经满两年,对方没有家庭责任感,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你有权起诉离婚,孩子一人抚养一个,是男孩还是女孩由双方协商。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4 21:40:27
原则上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当然如果真如你所说,你老公无力抚养孩子,而且对孩子不负责任,判给他对孩子没好处,不能协商离婚就到法院解决,至于分居问题,对方不承认不好说,毕竟没有第三方监督
2010-11-04 21: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