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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经济纠纷问题?

咨询者 : fa138407 - 广东     时间 : 2010-11-04 21:42:21    状态 : 已解决



起诉讼程序后,一般情况什么时候开庭,原告需准备哪些资料开庭备用,如何对方无能力偿还借款,法庭一般会采取哪些措施执行.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仲崇生   [江苏]    13013796568

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开庭,三个月内结案,各地法院和承办人有差异,最快的有一天就解决,最慢的一年多也有,执行,你要提供他的财产,如果拒绝付款,也许会采取拘留的措施,具体看承办人吧,还有你的案子的具体情况

2010-11-04 21:49:51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起诉后,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胜诉后,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0-11-04 22:05:5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起诉后,法院在立案后28天左右开庭,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2.原告应该在开庭前准备主要证据材料。 3.被告拒不还款,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4 22:09:3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根据你的主张提出相关证据。对方无力还款的,法院通过执行后确实无法执行到位的,可以中止执行,一旦发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2010-11-04 23: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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