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的时候,我给我现任妻子还了些以前在街上盖房欠下的债,和我结婚后又在我们县城房子,但是她办房产证的时候用的是她儿子(是和他前夫的儿子)的名字,她儿子也没有能力买房子,买房子的钱是和我共同的钱,离婚的话这房产是不是和我没有什么关系啊?我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八年了,
若你们所买的房产一起共同居住,应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2013-12-22 16:05:3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