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6周胎膜早破因血型临时检出为Rh阴性血型无法配血。由生育保险备案的肇东市人民医院急诊转至哈市医院剖腹生子。现生育保险报销其称,以血型作为转院原因不认可。不肯给报销。 请问这个理由能成立么?怀孕时医院未查此项,临产才查的。
可以起诉社保部门。
2013-12-21 0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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