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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有效性?

咨询者 : fa552690 - 上海     时间 : 2013-12-22 21:49:30    状态 : 已解决



在交定金时签了个“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但是卖方是只有一个人在和签证,房子是夫妻两人的,妻子在武汉,不在上海,也没有同意出售的证明,而且合同上用的笔迹也不一致,后来补充说明时中介换了一只笔,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不买了,交的三万元定金能要回来吗?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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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若需要可以电联。

2013-12-22 22:09:02

张向锋   [上海]    15921939500

另一产权人不同意出售,可以要求返还双倍定金。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013-12-23 16:12:26

任涌   [上海]    13917590262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2013-12-23 21:27:40

黄剑   [上海]    18217117577

除非妻子明确反对,不然合同是有效的。人家毕竟是一伙的。

2013-12-25 1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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