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是32位受害者,资金共达4000万左右,借款人在一天突然跳楼自杀,死者生气前有用很多人的银行账号大部分都是他们亲人的卡,在自杀第2天他们家属把资金通过网银多次转后提现金在转其他人为定期存款,这些家属有罪吗?
家属明知该笔款项是非法的资金,但是还是非法据为自由,其行为属于诈骗罪的共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6 12:59:06
如果借款人的行为是非法集资或者诈骗的,构成刑事犯罪,你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封冻结其家属的银行账号,追缴资金。如果是正当的借款关系,你们应当向法院起诉,并请求法院查封冻结其家属的银行账号进行财产保全。
2010-11-06 11: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