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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船损事故,公安不作为见死不救?

咨询者 : fa552951 - 浙江     时间 : 2013-12-23 14:58:43    状态 : 未解决



渔船在距离码头附近500米左右因风浪太大发生翻船事故,有5人跳出渔船,9人被闷在船里,其中4人游到岸边经群众发现救起。第一批公安赶到时 没有及时下去搜救,群众说带头下去搜寻,无人应答。后第二批救援人员到达,发现岸边有人浮在水面上,也没有下去救人,有个带头领导称“救人要向上级请示”只是拍照。第二天凌晨群众在同个位置发现尸体,双手双脚蜷缩是被冻死的。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事发一个月政府部门还没处理。 请问死亡10人的重大事故是否应上报中央,对于公安第一次不及时搜救及第二次见死不救是否构成渎职罪,如果构成,家属应向什么部分反映,可获得什么赔偿。当地政府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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