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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天津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咨询者 : jj910428 - 天津     时间 : 2013-12-23 16:12:3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天津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我是11月3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告知公司我将于11月25日离职,之后我上班至24日,25日正式离职。但是公司在12月20号左右发11月工资的时候告诉我,已经缴纳了我12月的保险费用,并说是银行自动划款,让我把公司交的费用还给公司。之后我向天津劳动保障局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企业缴费时间为:人工缴费是11月26日-12月8日,银行自动划款是12月9日-12月16日。 如果是公司自身问题,没有及时办理我的离职手续,导致其缴纳了12月我的保险费用,却又让我自己来担负并还给公司,请问,这是否合理? 我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12-23 16:18:51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12月份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可要求你自担保险费用

2013-12-23 19:28:06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不合理可以投诉

2013-12-24 13: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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