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拿自己的身份证帮老板贷款,老板用自己的财产做了担保人。现在老板还不上钱,法院给亲戚下了传票,请问该怎么办?如果亲戚转走自己的存款等,法院会强制执行房产之类的吗?如果找老板签书面协议证明借款使用人不是亲戚的话,能作为免责的证据吗?
你的亲戚属于借款人,老板是担保人,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有权强制执行任何一个人。即使找老板签书面协议证明借款使用人不是亲戚的话,也不能免除亲戚的偿还义务,因为你亲戚对外偿还的义务是法定的义务,而不是约定的义务。 另外房屋属于你亲戚的生活必需品,法院不会强制执行房屋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6 13:35:58
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你亲戚虽然不是用款人,但是法律上的债务人,必须向银行还债。亲戚转走财产的行为,属于恶意逃债的行为,司法机关查实后可以进行处罚,如果你亲戚有多个房屋的法院也可以执行房屋。
2010-11-06 14:03:24
你是一般担保,在执行完老板的财产后,方可由你承担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10-11-06 15:03:05
法院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起诉的你的亲戚,原告是债权人、你的亲戚是债务人、老板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而存在的担保人。 你的亲戚作为债务人,还款是他的法定义务;老板作为担保人,当你的亲戚不具备偿还能力时,他又负有相应的代偿义务。 现阶段,你的亲戚应该积极应诉,可以让他将与本纠纷相关的所有资料汇集在一起,找到律师做详细的分析(包括贷款合同的相应约定及担保性质等等),确定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转移财产、找老板签书面协议证明等既存在法律风险又没有意义的手段。 你可以拨打我们的免费咨询热线400-630-8080,持相应资料,找[汉卓所]的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
2010-11-06 16: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