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我舅舅带我去他朋友厂工作。可是我在工作第三天出事故了。叫我签了份不知道什么的书面。陪了两千元打发我走了。那时我还没知道事情的严重。我现在还可以去重新告他吗?
过了追诉时效了。
2013-12-24 09: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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