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面临拆迁,全村整体搬迁,拆迁后根据人口进行安置,每人30平米楼房。目前,本人是非农业户口,老婆是农村户口,生有一男孩,当时根据国家户籍政策,小孩可以落入我的户口,那么我的小孩成了非农业户口,我和老婆、孩子一直在农村家中居住,现在我村面临搬迁,村中安置只分给我和老婆安置房,孩子没有,村里说,只有常住户口才有,因为孩子户籍是非农业,所以不给孩子安置,这合理吗?
基于集体成员身份才享有本集体成员权利,拆迁补偿应同时考虑户籍人口和宅基地情况,对村委会制定的方案,如认为侵害自身利益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改变。
2013-12-24 09: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