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于2011年10月举行结婚典礼,结婚典礼前妻子已经发现怀孕。可结婚后,她迟迟不肯领取结婚证。直至生孩子前一个月,她去领准生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她要拿结婚证来领准生证,这时候她才着急匆匆忙忙和我去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孩子生下后(男孩)她根本没跟我商量,私自在出生证上写好孩子的姓氏是她的姓氏。她这样做我很生气,离婚时我该怎么办?她这样做是不是属于婚姻过错?
属于过错。
2013-12-24 11:31:02
需呀对方的同意,才能更改。
2013-12-24 12:56:18
孩子可以跟母亲姓,也可以跟父亲姓,这不是大问题。
2013-12-24 14:54:24
属于婚姻过错
2013-12-24 18:01:20
不属于法定过错。
2013-12-24 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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