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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样做算过错吗?

咨询者 : fa553279 - 福建     时间 : 2013-12-24 11:04:19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妻子于2011年10月举行结婚典礼,结婚典礼前妻子已经发现怀孕。可结婚后,她迟迟不肯领取结婚证。直至生孩子前一个月,她去领准生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她要拿结婚证来领准生证,这时候她才着急匆匆忙忙和我去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孩子生下后(男孩)她根本没跟我商量,私自在出生证上写好孩子的姓氏是她的姓氏。她这样做我很生气,离婚时我该怎么办?她这样做是不是属于婚姻过错?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属于过错。

2013-12-24 11:31:02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需呀对方的同意,才能更改。

2013-12-24 12:56:18

周兴芳   [福建]    13075837906

孩子可以跟母亲姓,也可以跟父亲姓,这不是大问题。

2013-12-24 14:54:24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属于婚姻过错

2013-12-24 18:01:20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不属于法定过错。

2013-12-24 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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