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想离婚,丈夫不离,应该怎么办?他还在山东不回来,我去法院起诉,也不说受理还是不受理,就说要起诉的话得派人去山东找他,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法院应当受理,并且法院是会去通知你丈夫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0-11-06 17: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