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情。我的朋友骑的一辆电瓶车由西往东,一辆汽车由南往北两车相撞,我的朋友摔倒受伤,交警判断我朋友负主要责任,没有红绿灯,并且汽车没有杀车痕迹,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判断合理吗
汽车作为机动车辆应该确保非机动车的安全,其没有刹车行为,表明汽车一方是存在过错的,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交警的认定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复核,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6 21:38:10
依据相关法律,你的朋友应当让汽车先通过,在这一点上交警判断是合理的,但如果对方没有采取刹车措施,有避险不当的过错责任,这时双方可以承担同等责任。
2010-11-08 08: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