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06年的时候,公司以上社保的名意,要求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有竟业限制这条,补偿是1000元,合同期限是两年,也约束上社保。可两年后一直没有上。2009年重新找我签订合同,也是说上社保,这回就给上了,但还是有竟业限制这一条,补偿金3000元,合同是一年期限,约束一年内不得同行业从事工作等。 合同是2009年12月1日到期,公司至今没找我签合同,请问?如果我想离开公司,去别的公司工作,应该怎么处理最好?多谢各位律师有回答。
你可以依据单位没有从入职之日起为你缴纳社保和没有签订合同为依据,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0-11-07 09:38:16
公司的合同只约定了你承担的义务,而没有约定你的权利,是显失公平的。这样的合同对于你来说是显失公平的合同,你有权要求撤销。公司自2009年12月1日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随时离职,不需要其同意,同时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7 09:51:04
现在没有书面合同对你比较有利,不存在竞业限制了,且对没有签定书面合同的期间,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从你在该公司入职时起,要求补交保险费.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11-07 11:20:33
你好! 用人单位没有跟你签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你拒绝承担竞业限制的赔偿金,关于社会保险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他方面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11-08 16: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