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想买一套房子,交了3万元定金,当时只开了个收据(上面写的是房款),没有签定任何合同.现在开发商在叫我们补足首付、签购房合同了,我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以前交的定金能够全额退还吗?开发商那边说要扣所交款的三成,合法吗?
如果是定金,要适用定金法则,交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会被没收的。但定金不能超过总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但定金还有一个重要的定义,即双方都认为是定金的,或是出具的书面证据能证明约定或收取的是定金。不然不作为定金处理。
2008-08-02 10:14:10
1、收据上仅写房款的话,就不适用定金罚则。 2、开发商主张的扣所交款项的三成,没有法律依据。
2008-08-01 15:54:16
朋友,你所说的这个法律问题,如果是你自己想购买房子,按合同法规定,你所付的定金是不能退的;当然从证据的角度来看,你所写的是房款,不是定金,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定金,你有权利要求退回房款的
2008-08-01 15:44:52
是定金,要适用定金法则,交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会被没收的。但定金不能超过总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2009-02-26 10: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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