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学生,我的同学20岁(很要好的朋友)偷了我的2000多块钱,我已经报案了,之后他向我承认是他偷得,把钱都给了我,请问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撤销这样的案件?谢谢您了,我希望他接受教训,以后不再犯违法犯罪的事,请问如果可以的话,我怎么做可以帮助他呢?
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你原谅了他,法院可以判处缓刑,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8 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