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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两千多元,已报案,但他把钱全额归还我,是否还可以撤销?

咨询者 : loveqq - 山东     时间 : 2010-11-08 13:56:00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是一名学生,我的同学20岁(很要好的朋友)偷了我的2000多块钱,我已经报案了,之后他向我承认是他偷得,把钱都给了我,请问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撤销这样的案件?谢谢您了,我希望他接受教训,以后不再犯违法犯罪的事,请问如果可以的话,我怎么做可以帮助他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你可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要求不追究该同学责任.

2010-11-08 14:02:26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可以不追究你同学的刑事责任,属于盗窃,但是全部返还,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和社会影响。

2010-11-08 16:26:46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撤不了案件,按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但及时退赃,可以从宽处理!

2010-11-08 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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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撤销案件,不追究对方责任。 首先是因为对方已经全额退还您。 其次金额较小,而且态度较好,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010-11-08 17:17:4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无法撤销。

2010-11-08 22:33:4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你原谅了他,法院可以判处缓刑,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8 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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