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公司的职员,上门装空调,工作期间,将公司配用的摩托车放置用户小区里,已经上锁。职员在空调用户家里装修时,摩托车被一伙青年人撬开车锁,明目张胆骑走。该职员已经报案,据说此小区经常有丢失摩托车的事件发生。空调公司要求该职员赔偿丢失的摩托车,请问,该职员应负什么责任?是否接受公司的索赔要求?
因公将摩托车丢失,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盗窃摩托车的罪犯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该在案件侦破后,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8 21: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