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于去年租下一间店面做特产超市经营,合同期限五年,但是现在刚满一年房主就要收回店面,按照合同他赔我一个月的店租,要我马上搬出.我现在有六七万元的货物还有一些固定投资不可能马上能出手,即使处理完我也要损失惨重,这种情况我怎么办,我能向他要回损失吗?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其按照违约金的数额赔偿你不足以弥补你的损失,你有权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直至赔偿你的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8 21:09:41
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如果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你可以主张赔偿!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010-11-08 2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