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于2013年2月借款并有保证人,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到期未还,直到2013年12月借款人突然死亡,借款人的女儿有一个工厂,法人是他女婿,但是借款人有51%的股份,请问律师,我该怎样追要借款。另因为当时借款人要资金很急,我们的合同只写了金额,借、还款时间,借款人与保证人都签名了,利率没写。很着急,请帮我想想该怎么办。谢谢
协商不成申请保全其股份,起诉债务人的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担保人。
2014-01-03 15:20:22
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要求在继承债务人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2014-01-03 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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