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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赔偿?

咨询者 : fa2147486438 - 广东     时间 : 2014-01-03 15:38:28    状态 : 已解决



车辆在行驶中碰伤行人,垫付了所有医药费,医生开证明休养一个月(看他出示不了工作证明又是家村户口,让医生给他开证明开得严重些,就开了三个月休养)这样保险就能多赔点给他,但保险算出赔偿金5600元,他还觉得不够,还要我们承担1500元,共计7000元,觉得我们应该付给他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黄立波   [广东]    13480630721

首先要交警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责任认定

2014-01-03 15:32:01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争议不大,能协商解决 最好。

2014-01-03 16:04:28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014-01-03 21:34:17

周一   [广东]    13539215852

不理他

2014-01-04 1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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