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您好:我的情况是打人者拒不承认踢我,现在警察说他踢我的证据不足,边上是有警察和客户的但因为离的远,没有看到他踢我,只是看到我坐在地上他几次冲上来打我。但当时报警是我,警察也是我带到办公室的,办公室里当时就4人只有我和他有肢体接触(我是正当防卫)后来我即被120人员抬走(右小腿二根腓骨断裂等),怎么能说没有证据呢?警察不立案对吗?现在打人者还在逍遥法外,没有逮捕他也没有拘留他,警察这样做对吗?? 我可以要求公诉吗?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望能回复提供帮助 谢谢! 王先生
公安机关对此不立案的行为属于渎职,你有权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给予解决。
2010-11-09 12: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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