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月2日,我从公交车下来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倒,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 九级伤残,经交通事故队认定:我次责,对方主责,请问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我今年65岁,再问一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赔偿有区别吗?
残疾赔偿金 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8万多元。 区别较小,主要在责任的具体比例划分上。
2014-01-05 16:17:2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