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22点,A砸B家玻璃,B追出去,A先动手打人,一拳击中B的眼部,然后两人互打起来,打架过程中A叫一旁的朋友过来打架,A的朋友用砖砸了B的头部,B趴倒在地,被A和他的朋友压倒在地进行殴打,然后A用不至于伤害性命的小刀,扎了A几下。A和朋友逃跑,请问B属于正当防卫吗?A经过一夜报警,公安局把B带去录口供,现在已被拘留,说A构成轻伤,可是没看到鉴定报告,也没看到人,A的朋友录完口供释放了。B现在是不是构成了刑事处罚,拘留完罚完钱是不是也要赔偿啊?A和A的朋友不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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