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产证借给朋友抵押贷款,如果朋友不及时还款,我就要还款了,那么,我把款还了以后,能向朋友要回所还的钱吗
当然可以追偿。 但提醒一下:如果仅仅是给了房产证,而没有去房管局办理抵押手续,则抵押不成立,不用承担担保责任的。 如有帮助,请采纳。
2014-01-06 1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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