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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的房子能继承吗?

咨询者 : fa139195 - 北京     时间 : 2010-11-09 23:10:40    状态 : 已解决



我奶奶去世了,有一所三居室(使用权),五个子女。生前与其中一女(残疾人)同住,有一个孙子从小到大也与其同住,三年前与妻子住到娘家去了,奶奶为其留有一间房,他们只是周末回来看望。有另一女家中拮据,两年前租出了自己的房子与母同住,这种情况,这所房子的案件法院会受理吗?会如何分割?其他子女会享受到遗产吗?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这个房屋你奶奶没有所有权,只是使用权,因此不能成为你奶奶的遗产,不能发生遗产继承关系。

2010-11-09 23:30:1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原产权单位,你们只享有使用权,你们无权对其所有权作出处分,故该房屋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你们可以约定使用权的分配情况,可以约定由谁享有居住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9 2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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