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我是一公司的副总,目前这个公司已资不抵债,已被银行起诉,欠了公司职工很多工资,老板只给我们职工写了欠条,我们凭这个欠条告到了法院,法院调解后并到了执行庭。说是等到有钱后支付。现在公司办公楼已拍卖、扣除抵押后还有余款(不包括其他债务)。但法院说、我们的工资要打折,要按比例分。 请问童律师:现在法律上有民工工资也要打折的吗?这不也是克扣民工工资的一种现象吗?如果要打折,我们是否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上诉?
工资应当优先全额支付,不存在打折问题。
2014-01-08 09: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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