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算我年薪10万,先以每个月发我4500工资,年底合同结束算我剩余款项,但是在结算的时候,公司要扣除我每个月拿到的工资,扣除每个月需缴纳的保险,还有要扣除每个月的饭补,前面两项我还可以理解,后面连饭补都要算我的薪酬,我请问下是否合理?
如果没有特别预定,饭补不应当属于薪水部分。
2014-01-08 13: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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