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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公司股东 ?

咨询者 : obama - 北京     时间 : 2008-08-01 17:37:24    状态 : 已解决



股东借款给公司收高利息,公司现在不行了,股东向公司要回借款,但股东没有履行义务缴纳股金,公司要向股东追缴股金 , 谁有道理? 如果都有道理,可以一起处理吗 (债权债务相抵消)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文道全   [北京]    13701286948

双方协商可以一起处理

2008-08-04 13:21:19

江模国   [重庆]    13983259918

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借贷关系,股东你缴入股金是股权纠纷,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质,只有在协商阶段可以将互相现金支付部分进行抵消处理。如果诉至法院,是不可以一起处理的(当然也可以协商)。

2008-08-02 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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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二者是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超过银行贷款三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公司股东在此方面与一般债权人的地位是相同的;公司未履行缴纳股金的义务,应当依法交纳,并应当加银行同期利息,二者可以抵消

2008-08-01 17:57:01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在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一起处理。

2008-08-03 15:23:07

喻利琴   [北京]    13911674054

可以一起处理 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同意的话,可以协议约定抵消

2008-08-01 17:54:01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如果该股东没有履行出资的义务,应当按此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009-02-26 1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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