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约,半个月后没打招呼辞退了我,我没有违反任何规定,还超额完成工作要求和任务,要求涨工资引起上司不满,没跟我续约。我2006年7月到公司至今,工资构成是底薪+提成+年终提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赔偿么?有的话怎么个赔偿法儿?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与单位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你仍在单位工作,后被辞退,这是一种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金即16个月工资。
2014-01-09 13:52:45
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起算,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014-01-09 13:57:16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4-01-09 14:45:10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4-01-09 20:54:23
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应该赔偿
2014-01-09 22:11:32
没有赔偿,但有补偿
2014-01-10 1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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