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公司请承包商水泥铺设地面,总值100万,现在给承包商(包工包料,有合同,有资质)结清了80%,剩下 20%因工程有问题,等其修复后再结款。 但前两天,有一水泥站来找我们,让我们给他们结水泥款,原因是承包商用我们的支票(没有封抬头)支付的款项,还有些余款未结,而且谁都联系不到承包方(没有拖欠工资的问题)。 请问,我们甲方有没有法律责任要支付这些余款?水泥站能否起诉我们?另外,假如我体承包商付款了,承 包商会不会不认而且按合同讹诈我?
甲方有权不支付,因为甲方与水泥站无合同关系。欢迎面询。
2014-01-18 2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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