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下工厂股份一事,1990年我进了国营面粉厂上班,后1996年因为厂改制,工厂给每位在职职工办理了5张一千元的元的股份,共5000元,后来该厂在外省又建了一分厂,现在由于该厂面临河道改造拆迁,政府给了该厂大约不到1亿的赔偿,该厂现在不打算重建,有意让该厂的员工去外省分厂上班,可路途遥远,家有老人需要照顾,不便外出,不方便去那么远的厂上班,请问律师,我该怎么维权。谢谢你
你们可以拒绝的。
2014-01-12 17:30:37
可不去,要求与单位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2014-01-12 17:50:18
可以拒绝,同时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利润的分配事宜。
2014-01-12 2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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