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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

咨询者 : fa2147490566 - 黑龙江     时间 : 2014-01-13 20:22:14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黑龙江虎林这边常驻,我和我老公户口都在四川,我和我老公分居两年之久感情已经破裂,可是他还是不同意离婚。他在广州打工一年、山东打工一年今年回家我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我怎么办,有协议不了,我在这边如何证明我们分居两年,怎么才合法取证,还有上他常驻地方去起诉是必须要他的暂住证吗?到他们单位开证明可以吗/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赵久斌   [河北]    15830324429

你可以在你打工的单位开具证明;去他常住的地方不需要他的暂住证;你去他们单位开暂住证会遇到困难,所以不需要开。根据我国法律婚姻自主的原则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014-01-13 2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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