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父离家三年有余,姨妈带着两个孩子在家。姨父有外遇后要求与我姨妈离婚,但因协商不一致未离成。而我姨父的四个兄弟姐妹趁回家喝喜酒之际,抓住我姨妈强行灌大粪,结果被我姨妈挣脱。我姨妈挣脱后跑至厨房拿了把刀出来乱砍,结果砍伤了其中一个人。我姨妈主动到派出所自守,而被砍伤的那人住院一个多月后出院,总共花了一万多块。我姨妈自到派出所后就一直被关押已四月有余,既不释放也不能与人见面也未定罪。被砍伤的人捏造住院花去三万多,叫我姨父向我姨妈索赔七万元。现在,我想问一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你姨妈的行为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但是可以减轻处罚。对方故意提高索赔数额的行为不合法,要由法院判决确定最好。聘请律师为你们提供法律帮助。
2010-11-11 20:25:23
你姨夫的四个兄弟姐妹先侮辱你姨妈,你姨妈有权进行自卫,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1 23: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