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合伙收购海产品,甲看货商定价格,乙过来出货并写有收货单,随后支付了小部份货款,就一直拖欠,后经本人一再催促,甲才过来结帐并写下欠条,约定本息于2013年12月之前还清。如今期限己过我该如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把甲乙两人同时定为债务人请求支付吗?恳请各位有识之士好心帮忙解惑谢谢!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甲乙共同作为被告,要求甲乙两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出来以后,如果甲乙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01-14 11:53:12
可以起诉债务人还款。
2014-01-14 12:31:20
建议凭欠条直接起诉。
2014-01-14 13:21:49
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4-01-15 2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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