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很喜欢开玩笑,有时也会出现开玩笑过火的情况。比如,一次他在单位大院里看见他的一位年龄偏大的女同事,两人聊了一会天,那个女同事就要走,他发现那个女同事提了一个包,他决定逗一下那个女同事,就趁那个女同事不注意,从身后拽了一下那个女同事的包,无伤亡,这两天他告诉我,他有的陌生人也开过这样的玩笑,趁人不备拿起别人的包,或别人衣服口袋太浅时拿出别人的手机看一下,从来没伤过人,这样的事有三、四次,也没有把东西装在自己身上,别人生气要东西他会还给人家嬉皮笑脸,没什么恶意,就是闹腾,请问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盗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