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二人同居,但房子的首付款是丈夫2003年7月份支付,二人于2004年3月登记结婚,一直共同还贷,于2007年拿到房产证,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不知房子有没有妻子的一份呢?
应当没有。
2014-01-17 15:06:32
产权人如果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你可以主张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以及这部分的升值部分。
2014-01-17 16:10:15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一直同居那么是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2014-01-17 19:30:07
如果在2003年7月份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4-01-17 22: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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