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4年在唐山买了一套房屋的使用权,此房是原房主卖到第二房主,我由第二房主买了此房使用权,现在政府拆迁,原房主又把产权买到自己名下,我想起诉两个房主配合办理过户(我们的合同上有约定,是我们私下签定的,没有经过法律公正),但法院不给立案?我该怎么办啊
你有权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你再依据裁定书到上级法院上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2 18:25:11
1、看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否缺少立案的相关资料。2、符合立案条件的话,可以要求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完了再上诉到唐山中院。
2010-11-12 18:54:40
你的诉讼请求可能有问题,调整下诉讼请求后再去法院立立看,法院不予立案要出具不予立案的手续,你可以依据该手续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2010-11-12 19: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