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应聘某电器公司做仓库管理人员,公司只招本地人,要求小A 找人做找工的担保人,小A找我帮忙,若我签了,若小A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以致公司有损失,公司要求赔偿,我可有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无权在招工的时候要求小A提供任何财物和担保,即使你做了担保,也是无效的,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不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3 10:4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