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北京朝阳区。我父亲今年82岁,和继母结婚有十五年,积蓄花的差不多了,继母没有收入,父亲每月1400元退休费,据目前现状继母和父亲商量,由我{老三}负责赡养,每月定期给生活费预计1500-2000元,大事大病单说,给养老送终,房子归我,与两个姐姐无关,要给我立遗嘱,我父亲是个今天说了很肯定,过一段又被继母说服改变主意的人。我怕给我立遗嘱后,过一两年又立一份我不知道的遗嘱,我的这份就无效了,我该怎么办?肯请大师指点;多谢;
您好,又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2014-01-18 20:33:43
遗嘱请律师审查,然后公证。无法确保这是唯一一份遗嘱,决定权在你父亲。欢迎面询。
2014-01-18 21:26:12
确保遗嘱有效后,进行公证
2014-01-18 21:56:36
无法保证是唯一一份,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同时约定你的赡养义务。
2014-01-18 22:46:46
公证遗嘱
2014-01-19 13:34:57
没有绝对保证,但可以相对。
2014-01-19 14:25:48
进行遗嘱公证
2014-01-19 22:19:30
2014-01-20 0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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