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和男曾经有过一段交往,后来女觉得男不适合自己就分手了,期间有半年时间男一直对女方纠缠。最后男说你出来吧咱俩说清楚我以后就不纠缠你了,待女去到男约定的地方后 话不投机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凶器一把二十厘米的刀向女方腿上扎去又向脸上划了一刀,导致女方腿部伤及大动脉大量失血,和脸上有大与十公分的刀伤。请问男方这种情况要判多久,和应该向对方索取多少赔偿。
男方应当涉嫌故意伤害,一般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民事赔偿要根据具体伤情情况具体分析而定。
2014-01-23 10: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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