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为维系家庭,不同意离婚。一审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现在,原告仍然坚持要离,被告无法挽回,现被告同意离婚,在原告不同意协议商量的情况下,被告想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需要半年后吗?
被告重新起诉离婚,不需要半年后,如果原告坚决要求离婚的,需要半年以后再起诉,被告第一次起诉不受半年的限制,可以现在就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离婚的问题,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法院没有限制被告起诉离婚的时间,被告可以随时以原告的身份起诉要求离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3 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