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有一个人躺在车下面身上还盖这个东西 倒车没看见从身上压过去了人死了 说私了赔了15万 事情就过去了可没过半个月死者家不干了 让赔40万 用赔那么多吗 要是赔了钱还用坐牢吗
受害人晚上在路上躺着,身上还盖着东西,致使你无法发现和避免这一事件的发生,你是没有能力预料到马路上还有行人的,你没有法律上的过错,本案属于意外事件,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3 14:15:49
你好。开车的人没有刑事责任。因为他并没有伤人或杀人的故意,这只是个意外,也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这件事,他并没有过错。家属应当为他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2010-11-18 18: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