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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老师,麻烦帮助弱势的我?

咨询者 : fa2147493817 - 甘肃     时间 : 2014-01-22 10:36:56    状态 : 已解决



老师您好:请帮助,我参加工作时单位是个国有企业在2003年身份置换后,将我的工龄及单位入股现金转换为我的股份,给我们给了个单位的"内部股权证",单位变为民营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每年年底按股份给了利息3.2的,在2012年因公司效益不景气,我就签合同出来了,但2013年7月公司规定单位社保要自行承担,现在我也想转出社保,但公司让我解除劳动关系写辞职报告,老师我现很纠结,如果与原单位解除关系是否我的股东身份会无效解除,会不会和公司产生纠纷.请问我们属于股东合作制企业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股东身份不会自然解除;属于。

2014-01-22 11:21:51

钟晶   [甘肃]    13359471020

你好,股东身份是不会随着劳动关系的解除而解除的

2014-01-22 2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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