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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2147494216 - 上海     时间 : 2014-01-23 09:32:53    状态 : 已解决



由于动迁父亲名下有2套房子,当时动迁时有3个户口:父亲,奶奶,我。 动迁地在虹口区武昌路,分到了嘉定江桥,我是属于动迁安置对象吗? 他们没有把我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并没有把我户口迁分到的所在地,也不让我住 分到的房子,只给租了一间毛坯房居住 我有去派出所街道查到我的动迁公司:沙虹路33号,动迁公司那里得知2007年武昌路这个地块是他们负责的。动迁公 司的负责人告知我如果需要调当时的资料需要我有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但由于我拿不到户口本没办法办理户籍证明导致我调不出资料。我今年23周岁,工作了2年目前职位是某台资企业前台 月薪税后2500元,我现在实际情况是没有钱来打这个官司,就算需要风险代理,我也 只能是等到拿到官司打赢的钱再付给律师,而不是打赢官司后,请问如果我胜诉有什么办法强制我父亲尽快把钱付给我 ,请问可以申请输方付律师费吗?并申请冻结他的资产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荆华   [上海]    15900861392

你的户口在,是属于安置对象。你可以起诉要求享受拆迁待遇。本律师处理过此类事宜,具体事宜如需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2014-01-23 09:41:40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是属于安置对象。

2014-01-23 1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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