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8万元,约定1年后还清,若到期未还,甲方在归还本金基础上,每天支付100元作为违约补偿。这合法吗?算不算高利贷?
违约金过高;诉讼时可以要求调整。
2014-01-23 16:35:0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