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在天津买房子,结婚用,但是我的户口是河北的,我的女朋友是天津户口,需要用她的名字买房子,但是首付全额是我自己付(我们还没有登记结婚,要确保我的首付款安全)。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和女朋友签一个协议,说明房子首付30%是我婚前的,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还需要公证吗?望高手指点迷津,谢谢!!!
有效,你有权和你女友做一份婚前财产约定,约定房屋的首付款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最好进行一下公证,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14 13: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