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1月24日,本人申请劳动合同的纠纷,同年12月8日受理的.09年01月08日仲裁审理,都过了09年02月09日还没有结果,本人去劳动部门问了,说;还没有结果你等等嘛,我又问了什么时侯才有结果呀!劳动部门说;不知道.
法律规定是在仲裁审理日的45天内裁决,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5天。超过60天,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2009-02-09 13:31:0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